新华史话(二)、胜利发展中的十年(1947—1956)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八年抗日战争和三年解放战争,全国各族人民长期梦寐以求的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10月1日向全世界宣告成立了。全国新华书店进入了迅速发展的崭新历史时期。
出版发行战线的胜利会师
从1947年6月刘、邓大军胜利挺进中原开始,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全国范围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1948年8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就决定建立全国出版工作的统一集中领导机关,考虑全国新华书店的统一工作。12月,毛泽东主席在西柏坡重新题写了“新华书店”四个大字,由中央宣传部出版组华应申派人将题字原稿送到我军平津前线有关部门。北平解放以后,新成立的北平新华书店及全国各地新华书店,统一用这次题字复制店招。
1949年2月3日,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举行了闻名于世的北平入城式。东北书店和华北新华书店派出小分队随军入城。接着,华北新华书店总店迁入北平。
入城后,党中央指示:“出版工作需要统一集中,但是要在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在有利和可能的条件下,有计划的、有步骤的走向统一集中。”2月23日,中央宣传部出版委员会成立,主任委员黄洛峰,副主任委员华应申、徐伯昕,该会负责领导平津地区及华北的党的出版发行工作,并为实现全国新华书店的统一集中,进行了准备工作。
9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新华社北平十八日电,新华书店为加强编辑部工作,最近已聘请胡愈之任总编辑,叶绍钧任副总编辑。”(叶绍钧即叶圣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第三天,即1949年10月3日,中央宣传部出版委员会在首都北京召开全国新华书店第一届出版工作会议。各大行政区新华书店总店、各省分店及有关单位派代表出席了会议。毛泽东主席为会议题词:“认真作好出版工作”。毛主席并在会议结束的前一天——10月18日下午,在中南海颐年堂接见了全体与会代表。19日,《人民日报》以《新华书店出版会议代表晋谒毛主席》为题发表了消息。朱德总司令为会议题词:“加强领导,力求进步”,并在开幕式上作了重要讲话。
新华书店总编辑胡愈之以《全国出版事业概况》为题,在第三次大会上作了报告。他在报告中介绍了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五个战略区新华书店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概况。到建国前夕,即1949年9月,全国已建立新华书店分支店七百三十五处,共有职工八千一百多人。据不完全统计,这五大战略区新华书店,在艰苦的战争年代,共出书五千二百九十一种,发行四亿四千七百四十万册。胡愈之在报告中强调,“首先要把国家出版机构建立起来,如编审、出版、印刷、发行等机构都要建立起来,要以原有机构为基础,做到集中领导,分散经营。”
中央宣传部部长陆定一在闭幕词中指出,这次会议奠定了全国新华书店在政策上、组织上、制度上、业务上走向统一集中的基础。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人民日报》为这次会议先后发表了短评《祝全国新华书店出版会议》和社论《出版会议的收获》。
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正式成立,署长胡愈之,副署长叶圣陶、周建人。中宣部出版委员会改制为出版总署出版局。该局既是行政管理机构,又是从事出版、印刷、发行的具体业务部门。出版重要著作用解放社名义,出版一般著作用新华书店名义。
统一 集中 专业化
1950年3月25日,出版总署公布《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强调迅速走向统一、集中,加强专业化、企业化,明确全国各地新华书店的业务均归新华书店总管理处领导。4月1日,出版总署出版局从事出、印、发的具体业务部门从出版局分离出来,在北京正式成立新华书店总管理处,下设出版、厂务、发行三个专业部门。出版局长黄洛峰兼任总管理处总经理,副局长祝志澄、华应申兼任副总经理。
新华书店总管理处,隶属出版总署。全国各大行政区(华北、华东、东北、西北、中南、华南、西南)设新华书店总分店,由各大行政区中共中央局(或分局)宣传部领导,在业务、财务上受新华书店总管理处领导。总分店下设分店,原则上一省只设分店一处由中共省委宣传部领导,业务上由总分店领导。分店以下设支店,设于省属市、县和重要集镇,由中共市、县委宣传部领导,业务、财务由分店领导。总分店在各野战军及军区设随军书店。
新华书店从分散经营走向统一、集中,是我国图书发行事业的一个历史转折点。
统一是形势需要。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指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主要方面之一,就是“巩固财政经济的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巩固财政收支平衡和物价稳定”。1950年3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二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并发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同一天,党中央就统一财经问题发出通知,要求全党必须尽一切方法保障这个决定的全部实施。出版发行部门当然要积极贯彻。
胡愈之署长曾指出,新华书店不统一的弊病很多:(一)不统一,各干各的,都是“独立王国”,不利于出版发行方针政策的贯彻;(二)不统一,造成的此存彼缺、重复浪费大;(三)不统一,书价难统一,当时兰州买一本《论人民民主专政》要两块银元;(四)不统一,不利于垂直发运;(五)不统一,无法照顾经济、文化落后地区,这些地区运费大,市场小,经营亏损无法补贴;(六)不统一,助长单纯赢利观点,大家争销热门书,对于有价值的但不那么畅销的书就推出去不卖;(七)不统一,容易各自为政,占用或挪用书款去做别的生意,造成书款结算困难。
他还讲了统一的好处有:(一)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可以增强整体观念;(二)基层书店可以及时得到上级书店的帮助,信息灵通;(三)可以加速资金周转和回笼;(四)保证完成一定的发行任务。除胡愈之同志指出的这四点好处外,从历史发展来看,还可以补充三点好处:(一)统一了业务规章制度,消除各自为政的混乱现象,为统一书价、垂直发运、扩大发行网点、扩建印刷厂创造了条件;(二)壮大了国营书店力量,为领导和团结改造私营出版发行业创造了条件;(三)为进一步实行出版、印刷、发行分工专业化创造了条件。
1950年8月29日至9月10日,全国新华书店第二届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胡乔木、出版总署署长胡愈之到会讲话。会议讨论了统一分工和公私关系等问题。胡愈之署长在这次会议上,以及在5月华北新华书店分店经理会议上、6月在京津发行工作会议上的多次讲话,一再强调出版发行工作专业化的必要性。指出专业化的目的,就是要克服我国出版事业残存的落后性,消灭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
1950年10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签发了《关于改进和发展全国出版事业的指示》。出版总署同时发布了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通过的五项决议和《关于国营书刊出版印刷发行企业分工专业化与调整公私关系的决定》。《决定》提出:“划一全国各地书刊售价,消灭偏远地区改价和加成出售的现象”,“造货数量由出版社决定,印刷工价由印刷厂决定,订货数量由书店决定,其已经合同(或协议)规定者,必须严格执行”。
亲兄弟 明算账
为了实行出版、印刷、发行分工专业化,1950年1 2月1日,新华书店总管理处奉命改组为新华书店总店、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管理处三个独立专业单位。同月,新华书店全国管理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拟定了《新华书店试行组织条例》和1951年工作计划大纲。要求1951年全部实现全国新华书店统一领导。
1951年1月1日,新华书店总店在北京成立。总经理徐伯昕,副总经理王益、储安平、史育才。总店直属出版总署领导,是全国新华书店的总管理机构,对分支店的人、财、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直接承担北京地区公营出版物的总发行任务。总店内部分图书、期刊、课本三个发行部,各部按书刊类别设若干个发行科。
出版与发行实行分工专业化之后,中央宣传部长胡乔木在一次会议上指出:新华书店总店与人民出版社的关系应该是“亲兄弟,明算账”。本着这个精神,社店双方于3月1日签定了产销合同。其要点是:人民出版社的出版物由新华书店总店总发行,不得委托第三方发行;购销形式分订货、寄售两种,以订货为主,寄售为辅;订货足够三个月销售,每月提一次再版计划;有时间性读物超过交货期一周,一般读物超过交货期半个月,可将订货之一部分改作寄售;出版社按六点五折向总店收款,出书第二个月起,每月付25%,四个月付清;寄售书按月实销实结。产销合同的监证人是出版总署办公厅。这个合同符合书刊产销规律,社店关系比较顺,促进了出版发行事业的发展。后来,由于:国家统一规定国营企业之间实行划拨清算,取消商业信用;重出版、轻发行,一再减少发行折扣;不断地指责基层书店少进勤添为“资本主义经营思想”……这一系列“左”的作法,形成“一版定终身”、“隔山买牛”的弊病。产销关系不顺,是导致添货难,买书难,卖书难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在新华书店总店成立的同一天,全国各大行政区除华北区的省市分店由总店直接领导外,都成立了新华书店总分店。各总分店与各大行政区人民出版社参照总店与人民出版社的合同,也相应地签定了产销合同。
1951年第四季度,在总店的统一部署下,全国新华书店进行了清理资产、核定资金的工作。因开展“三反”运动,这项工作直到1952年8月底才全部完成。根据这次清产核资,全国新华书店自有资金为二千一百七十五万元(折合新币,下同)。其中,固定资产为六百一十九万元,自有流动资金为一千五百五十六万元。
1951年,是全国新华书店实行集中统一和分工专业化取得巨大成果的一年。据统计,全年共销售书刊五亿三千余万册,比上年增长一点六倍。其中,批发营业占44%,零售营业占56%。国营出版社的出版物,按册数计算,由新华书店购进91%;私营出版社的出版物,由新华书店购进37%。国营图书的平均定价为0.18元,私营图书的平均定价为0.42元。
1952年7月1日,以新华书店总店的图书发行部、期刊发行部、课本发行部为基础,在北京成立新华书店华北总分店,除管理华北大行政区各级新华书店外,还承担北京地区出版物的总发行任务。总店办公地址移交给华北总分店。总店摆脱了北京出版物的总发行任务,精简人员和机构,专事全国新华书店的管理工作,迁至出版总署与总署发行局合署办公。12月,总店制定了《新华书店统计制度》,推广发行记录卡,还制定了《商品账务处理和有关统计表编制方案》,促使全国新华书店的统计、会计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
1953年1月,报刊与图书的发行工作又进行了专业分工。根据1952年12月出版总署与邮电部发出的《关于改进出版物发行工作的联合指示》,凡是报纸、杂志等定期出版物,由邮局负责总发行,这样可以做到邮发合一,简化发行手续。凡是课本、书籍、图片等不定期出版物,由新华书店总发行。其零售业务由邮局与书店订立互销合同,分工合作。原由新华书店总店及各总分店经办的总发行刊物及其订户、发行设备,从1951年1月起,全部移交给邮局系统,总店及各总分店的期刊发行部工作人员也全部调给邮局,继续从事期刊发行工作。
抗美援朝 保家卫国
1950年10月,我国展开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伟大斗争、全国新华书店积极为这一伟大斗争服务。
(一)1951年3月,总店从各大行政区总分店和部分城市书店抽调干部,组成抗美援朝战地文化服务队,奔赴朝鲜前线,冒着枪林弹雨为祖国最可爱的人——中国人民志愿军服务。东北总分店派出的十四名队员,已于上年12月先行到达朝鲜战地。战地文化服务队在朝鲜战场历时两年七个月,共赠发图书一千三百万册。协助志愿军各兵种、各部队建立了七千二百六十二个图书馆,活跃了战地文化生活。
(二)总店号召全国新华书店职工积极投入保家卫国、抗美援朝活动,利用业余时间义务劳动,将业余劳动所得,向中国人民志愿军捐献了“新华书店职工号”飞机一架、高射炮一门。
(三)在总店统一布置下,全店职工废寝忘食,埋头苦干,仅仅一年的时间,就宣传发行抗美援朝书刊一亿册。
发行《毛泽东选集》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于1951年10月12日在全国新华书店同时发行。为保证高质量地发行好《毛泽东选集》,全国新华书店职工通过学习有关文件,提高了对这一发行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并从宣传工作到服务方式方法,从库房到门市,每个发行环节都做了认真的准备工作。各地读者一清早就到新华书店门前排起队来。各地的党政领导同志主持并参加当地新华书店《毛泽东选集》发行仪式和售书活动。《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于1952年4月10日发行,第三卷于1953年4月10日发行,第四卷于1960年10月1日发行。通过《毛泽东选集》发行,进一步提高了全店职工对新华书店性质任务的认识,鼓舞了做好发行工作的积极性。
纠正强迫摊派错误
建国初,由于发行网不健全,在农村的图书发行主要委托区乡干部代销。在部分地区发行了依靠行政力量,层层分配任务数字,造成强迫摊派书刊的错误。
1953年1月3日,出版总署发布了《关于纠正书刊发行工作中强迫摊派错误的指示》。同日,新华书店总店向各总分店、分店发出《关于执行出版总署指示坚决纠正强迫摊派错误的决定》。3月5日,出版总署转发了新华书店总店《初步检查强迫摊派书刊情况的报告》。这年第一季度,全国新华书店由上至下地检查和纠正书刊发行工作中发生的强迫摊派错误。通过检查,普遍认识到这是一种严重的政治性错误,因为它直接损害了党和国家在群众中的威信;是不了解群众需要,脱离群众,单纯为了追求发行数字造成的。通过检查和纠正强迫摊派错误,向全店职工进行了一次坚持自愿购买原则,注重发行工作质量的教育。
任邱农村调查
为了总结强迫摊派的教训,1953年4月到6月,以出版总署发行局长兼新华书店总店副总经理华应申为首组成农村发行调查组,到河北省任邱县史村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蹲点调查。史村是华北平原的老解放区。1952年全村增产,在全县是个比较先进的村子。但全村农民只能拿出纯收入的千分之二点七购买课本、图书,课本与图书的比例约为二比一。
任邱县三十四万人,约八万户。农村的主要读者对象是:小学生和民校识字班学生,占总人口10%;小学及民校识字班教员,占总人口0.5%;区村干部及壮年农民买书的人,占总人口0.3%。合计起来,全县识字、能看书的只占总人口10.8%。平均十五户买一本历书,二十户买一张年画。预计1953年全县人均购书(含课本)一角四分(折合新币)。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是:一部分以农民为对象的出版物,印得过多发得过多,是造成强迫摊派的根本原因。调查组提出要按照整顿巩固的方针,合理收缩农村发行。书店基层组织只设到县,农村以流动供应为主。1951年到1952年,全国约发展三千个专业农村发行员,实质是书贩。有些人往往打着新华书店的招牌,或以区乡干部身份出现,向农民的难派图书。调查组提出,对农村专业发行员应分别情况妥善处理,有的可以转为书店正式职工,有的由区乡政府安排其他工作或回乡生产。
任邱农村调查,是一次比较实事求是的调查,对于纠正“左”的倾向,正确指导全国农村发行工作,起了重要作用。
推行计划发行
1952年10月,出版总署召开第二届全国出版行政会议,发行局长华应申代表发行组以《进一步地实行计划发行》为题,在大会上作了中心发言。会后,全国新华书店积极进行宣传贯彻,认真推行计划发行。总店在历次召开的全国分店经理会议上,把推行计划发行作为一项重要议题,并通过店刊连续报道宣传。计划发行的基本内容是:(一)要有年度、季度以至分月的发行计划,制定进、销、存指标;(二)大力推行预订制度;(三)与各类图书馆订立供应合同;(四)推行系统发行;(五)推广发行记录卡;(六)发行工作者必须“了解读者、了解书”。
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推行计划发行,加强了发行工作的计划性,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盲目性。
推行计划发行,在城市和工矿区尤为重要。1954年6月,总店召开了有各大行政区的总分店和部分城市工矿区书店经理参加的工矿发行工作会议。会议明确,工矿发行工作必须面向生产,配合厂矿的中心任务,加强科技书发行。要求工矿区书店必须摸清地区特点,了解生产过程,明确科技书的备货重点。要组织各种各样的业务学习,例如聘请各方面的科技人员、专家来书店讲课,请他们担任书店的发行顾问,或帮助鉴定存书,等等。总店把这次会议交流的工矿发行经验和科技书发行经验,整理编印成书,发给了各地书店学习、参考。
对私营书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私营书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早在1951年初就开始了。当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总管理处的发行部门及其分支店代表公方,与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开明书店、联营书店四家总管理处的发行部门,及其在京、津、沪、沈、渝、穗、武汉、西安等二十四个城市的分店合并,组成公私合营性质的中国图书发行公司,形成与国营新华书店并行铺开的系统发行网。
合营前,商务、中华、开明三家亏损严重。据统计,1950年共亏损九十万元。合营后第一年——1951年比上年减少亏损二十万元;第二年——1952年盈利七十五万元;第三年——1953年盈利一百万元。这充分显示了公私合营的优越性。后来,中图公司的私股退出,全部公股,成为国营,1954年1月并入新华书店。中图公司总管理处与华北总分店进发业务部门合并,成立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承担北京地区出版物的总发行任务,隶属新华书店总店领导。中图公司在各城市的分公司并入当地新华书店。分公司的领导人一般都参加了当地新华书店的领导班子。
随着国家对私营出版业的整顿改造,全国新华书店进一步控制了私营出版物的货源,通过公私合营的途径改造了私营批发商。1954年,新华书店的进货总额已占全国公私营出版社出版总额的98%,几乎全部控制了批发环节。但是这一年,新华书店对私营零售书店的批发额只占销售总额的8%,而1953年占18%,1952年占30%,1951年占44%。1954年对私营同业的批发额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八十万元。结果,造成图书市场的公私关系紧张,私营书店营业额较1953年猛跌50%。
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出版总署决定从1953年起降低书价5%。当时纸张、印刷成本无法减少,只好采取行政命令减少5%的发行折扣。发货店从六点五折进货改为七折进货。发货店给各地新华书店的调拨折扣也减少5%。各地新华书店对私营书店的批发折扣也相应减少5%。从私营书店来说,原来是八折或八点五折进货,从1953年起,则变成八点五折或九折进货,毛利实际减少25%——33%,收入锐减,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过去,他们经营私营出版物可以加价出售,获取厚利。从新华书店进货不能加价出售,也增加了他们的经营困难。
全国私营发行业有三千五百户,从业人员八千人。其分布情况,比较集中在城市。据调查统计,三十八个大中城市有一千七百户。上海最多,五百六十四户。其次是北京,二百五十三户。
为了防止私营书店因无法维持而歇业是、失业,新华书店总店根据出版总署的指示,把妥善安排私营零售书业作为1955年的中心任务。总店派出三名副总经理和十多名处级干部,分赴十大城市,花了三个月时间,帮助这些城市书店安排私营同业。要求大中城市店改进与加强批发业务,给私营同业以足够维持营业和生活的零售额,不让一家歇业,不让一人失业。安排的主要形式是实行经销、代销,并让他们挂出新华书店代销店的牌子。
为了帮助私营书店扩大销售,总店决定实行“三让政策”:(一)让批发折扣,一般从15%扩大到18%。对私营书店适销品种如唱本、歌本、小说、地图等,折扣让到20%。新华书店七点八折进,八折批出,还要承担代销的退货损失,实际是严重亏本的。(二)让经营品种,适合私营书店销售的品种,城市新华书店的某些门市部不零售,让给私营书店零售,以增加他们的营业额。(三)让营业时间。新华书店每周休息一天或平日减少一二个小时营业,引导读者到附近营书店购书。经过这样安排,私营书店经营情况显著好转。1955年上半年新华书店对私营书店的批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一点八倍。1956年初,全国私营书店出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绝大多数在1958年并入新华书店。
建立农村发行网
1955年第四季度,全国出现了农业合作化高潮,要求农村发行工作紧紧跟上。总店反复考虑,研究了加强农村发行工作的主客观条件,认为供销社在农村点多面广,供销业务联系群众生产、生活,依靠供销社建立售书点,是加强农村发行工作的最佳方案。经报请同意,总店代文化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联合指示》,1956年1月正式发出。这个文件要求所有基层供销社都增加图书发行业务。6月,总店召开农村发行工作会议,各省分店经理参加,并邀请了部分省供销社主管图书发行业务的中层干部(根据《联合指示》精神,由新华书店调配去的科级干部)参加。会议通过汇报《联合指示》贯彻执行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统一了思想,明确依靠供销社开展农村发行工作的有利条件,同时指出开展工作不能要求过急、过高,应该店、社协作推行双轨发行。这一年,全国已建立二万三千多个供销社售书点,全年发到农村的图书,较上年增长58%。
加强农村发行,巩固供销社售书点,是1956年全国新华书店的中心工作。总店多次派人到江苏、湖南、湖北、广西、河南、陕西等地进行调查。针对农村发行工作实际情况,文化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又陆续发出三个联合通知。在全国各级店、社,特别是基层店、社的共同努力下,农村发行工作开展得比较正常,发展得比较健康。新华书店与供销社的关系日益密切,延续到八十年代,一直保持“店社一家”,亲密无间。这种融恰气氛,是三十年来长期形成的传统。
第一次管理体制改革
1954年秋,各大行政区撤销,各总分店随之撤销。华东、东北、中南、西南四个总分店的业务机构,分别改制为上海、沈阳、武汉、重庆发行所,承担本地区出版物的总发行任务,隶属总店领导。西北总分店的业务机构并入陕西分店,未成立发行所。后来,沈阳、武汉发行所与所在地的省分店合并。
各大行政区撤销,由总店直接管理各省分店,工作任务加重,遂从各总分店抽调了一批干部充实总店机构。总署发行局撤销,总店迁出出版总署,在原华北总分店的地址——北京廊房头条十号办公。
1955年1月,出版总署并入文化部,新华书店总店直属文化部领导,由文化部出版局归口管理。1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文化部《关于文化行政部门所属文化事业领导关系的规定》。从此,新华书店各省市分店和它们所属支店、门市部,交由地方文化行政机关领导和管理。新华书店总店对全国新华书店的工作,仍有领导和监督的责任。
1955年12月3日,文化部任命:出版局副局长王益兼任新华书店总店总经理,史育才、王璟(兼北京发行所经理)、刘子章、张治(兼北京分店经理)、周天泽为新华书店总店副总经理。
实践证明,这次管理体制的改革,虽然是初步的,却是成功的。既加强了地方文化行政领导机关对当地书店的领导,又发挥了发行系统专业指导和业务监督的作用。改制以后取得的突出成就是,新华书店的支店已普及到县,在农村普遍建立了供销社售书点,适应社会主义高潮的到来,农村发行工作得到了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