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史话(四)、“文化大革命”的十年(1966—1976)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包括总店在内的全国新华书店也遭到了空前浩劫。
十七年成绩被全盘否定
“文化大革命”全盘否定了建国十七年来的出版发行工作,认为是“反革命专政”,出版发行队伍“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根据这两个错误的估计,新华书店总店的全体人员被下放到湖北咸宁文化部“五七”干校劳动,总店的机构实际上被撤销,工作完全停顿,某些长期保存下来的珍贵档案、资料被销毁。许多省级书店被并入省出版局(社)。
标志“文化大革命”发动的1966年《五•一六通知》,错误地认为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混进了文化界、出版界,“掌握了领导权”,“他们对于一切牛鬼蛇神却放手让其出笼,多年来塞满了我们的报纸、广播、刊物、书籍、教科书、讲演、文艺作品……”因此,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全国新华书店首当其冲,门市部陈列的一大批书籍被打成“封、资、修毒草”,只好下架封存或报废化成纸浆。在出版发行工作中禁区林立,“帽子”和“棍子”横飞,一片肃杀之气,营业萧条。1967年全国新华书店的图书销售额倒退十年,猛跌到1956年水平。
周总理的指示
1971年3月至8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出版座谈会。周恩来总理力挽狂澜,亲自过问出版工作,指示要多出好书。有一天深夜,会议领导小组向周总理汇报工作,周总理指名要新华书店总店经理到会汇报工作。当时,总店已不复存在,原总店总经理王■刚刚从干校调回,被安排到北京发行所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只好紧急通知他到会。周总理向他了解了新华书店工作的情况,强调指出,书店不能胡乱报废图书,不能把“文革”前出的图书封存、下架,应该从库房里把它拿出来,公开陈列出售。但是,在极左思想的影响下,会议领导小组并没有把这个指示落到实处。
1973年9月,国务院出版口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国务院对新华书店总店机构的指示:“恢复新华书店总店机构,属司局级建制”。10月,国务院成立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简称国家出版局。总店代行国家出版局发行部的职能。
1974年初,铁路运输十分紧张,北京、上海、武汉、济南等许多地方新出版的教科书、年画发运不出去。经总店多次与有关领导机关联系,当时的交通部铁路运输局用电报向各铁路局发出命令:“各省市新华书店发运的书刊、图画、教学课本,各站要及时受理,组织优先装运,不得积压,不受停装、限装命令的限制。”从此,图书运输渠道得到疏通。
“四人帮”的流毒泛滥成灾
“文化大革命”期间,出书品种锐减。从1966到1976十年之间,平均每年出书(含课本)七千多种,只及1956年的27.5%。这些年出版的图书,有一大批是跟着运动转的小册子,加上江青反革命集团搞的阴谋文艺、影射史学,泛滥成灾(据不完全统计,有“四人帮”流毒的图书达五千多种),而真正有价值的学术著作和文学作品则出的很少,印数更少,书荒严重。许多书店将这些深受群众欢迎又供应紧张的读物,组织出租,使读者花较少的钱,看更多的书,有些书买不到可以租到。总店通过当时编印的《图书发行简报》,总结推广了各地书店和供销社售书点开展租书的经验。1975年,全国有半数以上的书店开办了租书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