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史话(五)、伟大转折以后的十年(1977—1987)
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我们的国家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们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全国新华书店经过拨乱反正和组织整顿,各项工作重新蒸蒸日上。从1977年到1986年,是新华书店的发行网点、事业规模、职工队伍和进销业务得到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和国家出版局的正确领导下,新华书店总店着重抓了企业整顿、队伍培训、发行体制改革、业务建设、经验交流、表彰先进和推广现代化设备等方面的工作。
在最近十年期间,总店的领导班子曾作过多次调整。1979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任命王璟为总店经理,汪轶千、赵国良、程刚枫、鲁明为副经理。1981年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任命郑士德为总店副经理。1983年,王璟、程刚枫离休,国务院任命汪轶千为总店总经理;文化部任命赵国良、鲁明、郑士德为总店副总经理。1986年,赵国良、鲁明离休,文化部任命高起成为总店副总经理。
恢复性整顿和建设性整顿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地新华书店的领导班子、发行队伍、业务秩序和规章制度都被搞乱了,发行工作中的盲目性很大,存书积压的包袱十分沉重,服务态度生硬,劳动生产率下降,经营性亏损严重。一些被“四人帮”的爪牙破坏严重的地区,书店事业受到的摧残更是骇人听闻。
粉碎“四人帮”以后,全国新华书店的工作亟需恢复整顿。1977年10月,国家出版局报经国务院批准,在武汉召开了全国图书发行工作座谈会。总店为筹备这次会议做了大量工作。座谈会揭发批判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利用出版发行阵地制造反革命舆论的罪行,推倒了对“文革”前十七年出版发行工作的两个反革命“估计”。同时强调,要在1978年把全国新华书店进行一番整顿。要切实整顿好领导班子、职工队伍、业务秩序、发行网点、服务工作和企业管理。
1978年,是全国新华书店进行全面整顿的一年,收效显著。但这次整顿仍然是恢复性的。
1982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从1983年起,用三年时间把现有企业整顿好,为后十年的经济起飞打好基础。各地新华书店在当地党政机关的统一领导下也陆续开展了企业整顿工作。
1984年6月,为了促进整顿和改革,新华书店总店根据领导部门的指示,在南京召开了全国新华书店工作会议,组织交流了整顿和改革的经验。会议强调,按照中央的部署,抓紧时机,全面规划,加快企业整顿的步伐。整顿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干部四化的原则整顿调整好领导班子,县书店可相当于县的科(局)级或副科(局)级单位,地市书店可相当于县团级或副县团级单位;完善书店内部的经营责任制,逐步健全定额管理、质量管理等基本制度;整顿劳动纪律和劳动组织,执行《新华书店营业员守则》;整顿财经纪律,整顿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新华书店总提出了《关于全国新华书店进一步开展企业整顿的意见》。文化部批转了这个《意见》。
这是一次建设性的整顿,发行工作的改革贯彻于整顿的全过程。到1985年底,经过层层检查验收,各地新华书店基本完成了整顿任务。有不少省、地、县书店,被当地经委等领导机关评为企业整顿先进单位。
经过这次整顿,各级书店领导班子的素质有很大提高,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趋于合理,健全了规章制度,加强了劳动纪律,并且为进一步推行改革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1977年10月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图书发行工作座谈会,还讨论了书店系统的财务管理体制问题。出席这次会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文化)局长和省级书店经理,回顾了1956年、1958年、1962年以及“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县书店财务管理体制多次变动的经验教训。一致认为,还是将财权集中到省级书店有利于加强管理,有利于合理地统一地评定市县书店的经营成绩,有利于发行企业的自我发展。十年动乱时期,把这种以省为单位,由企业管理企业的经济实体(也可以叫做连锁书店群),说成是“条条专政”,还说成是什么违背“党的一元化领导”,迫使省级书店不得不把财权再次移交给地方政府部门,从而重复出现比大跃进“彻底下放”期间更加混乱、亏损和无人负责的现象。因此,这次座谈会纪要提出建议:要创造条件把财权重新移交给省级书店管理;省级书店已经合并到其他部门的要恢复建制。
1978年12月,财政部、国家出版局发出《关于恢复县(市)新华书店财务由省、市、自治区书店统一管理的联合通知》。通知说:“新华书店的图书销售价格,在全国是统一的,没有地区差价。不论大小城市、山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新华书店零售店的销售毛利相同,而销售成本(发行费用)却悬殊很大,因而有些县(市)书店利润过多,部分县(市)书店常年亏损,这是不合理的。如果县(市)书店的财务,由省(市、区)书店统一管理,就可以综合平衡,统一规划,以盈补亏,有利于图书发行事业的发展。”因此,通知规定,从1979年起,县(市)书店的财务由省级书店统一管理。
省级书店统一管理财务所得利润全部上交,使企业没有自我发展的余地,靠国家拨款搞基建,很难排得上队。因此,多年以来,新华书店的发行网点发展得很慢,三年困难和“文革”期间不仅未发展,反而减少了一千多处。现有的网点因无力维修,有相当一部分处于少、小、危(房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总店一再向领导机关反映情况和请示汇报,一再建议在全行业实行利润留成。财政部和国家出版局采纳了总店的建议,决定从1979年7月起,全国新华书店实行利润留成。具体作法是,按全省(区)书店实现的净利润,上交财政50%,省级书店留成50%。三个直辖市书店留成40%,解汇总店10%。京、沪发行所、储运公司留成25%,解汇总店25%。省级书店留成部分,按不同用途建立生产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总店集中的部分按财政部的规定,分别补贴给西藏、新疆、内蒙古、青海、宁夏、云南等经济条件差、利润少的省级书店。对个别店出现的特殊困难或自然灾害,也酌情给予一次性补贴。这个补贴办法到1985年停止。五年期间,总店利用集中的这部分留成,共补贴边疆少数民族等地书店三千六百余万元,有效地支援了这些地区的发行事业。
自从实行利润留成以来(1984年起统一实行利改税,书店留成65%,上交财政35%),增强了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到1985年共七年期间,全国新华书店增加的固定资产等于建国以来三十年累计固定资产总额的一点四倍。七年期间共增加新华书店门市部三千一百处,较1978年底增加60%,总数达到八千二百处。书店系统的业务用房、库房和职工宿舍也有了较大增加。建国以来,全国新华书店的图书销售额平均每年增长12.7%,如从1979年算起,到1985年则平均每年增长17%。因此,可以说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1986年),的确是新华书店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
多层次培训发行队伍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使新华书店的职工队伍受到了严重破坏,青黄不接,业务素质降低。为了使发行工作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培训发行队伍是刻不容缓的课题。
举办训练班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编写业务培训教材。1978年8月国家出版局在石家庄召开全国科技书发行工作会议,与会同志一致要求由总店牵头,组织有关省市书店的力量有系统地编写图书发行业务教材。从1979年开始,总店会同江苏、上海、安徽、浙江、河南、山东、广西、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市书店和储运公司,组成八个编写组,陆续出版了《图书发行学概论》、《图书发行管理学》、《农村发行工作》、《门市工作》、《科技书发行工作》、《科学技术出版社专业介绍》、《进货工作》、《计划与统计》、《财务与会计》、《图书宣传》等教材。还有《图书经营学》、《图书储运》等书,正在修改中。此外,还出版了《图书发行丛书》、《书店工作史料》等七种书。每出版一种教材,都推动了各省、地(市)书店的职工培训。
中央领导同志对新华书店的职工培训问题非常重视。1982年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开会讨论出版工作,特别提出:“新华书店的发行人员应该进行轮训。”为贯彻这个指示精神,总店于7月召开了全国新华书店培训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培训工作经验,讨论修改了总店提出的《全国新华书店发行人员轮训规划》。文化部批转了这个规划。
进入八十年代以来,总店先后举办了十八期省、地(市)书店领导干部训练班或读书班。按照轮训规划的要求,各省级书店和部分地(市)书店分别建立了培训基地,到1985年底,训了六万人次。
为了培训管理人才,文化部出版局、总店拨出二百八十五万元,资助武汉大学于1983年设立图书发行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次年,又在该校和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大兴)分别设立了培训在职干部的图书发行专修科(两年制大专)。华东六省市以及四川、广东、北京等省市书店还分别与安徽大学、成都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商学院等院校达成协议,设立了图书发行专修科(有的是三年制夜大学)。按照合同规定,上述大学培养的图书发行本科生和专修科生,毕业以后都要定向分配到新华书店工作。
从1979年起,全国还设立了十七所图书发行中专学校(有的以培训在职职工为主),使新华书店的中等专业职业教育走上了正规。1986年12月,总店受国家出版局委托,在北京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组织交流了图书发行中专的教学经验,讨论制定了中专教学大纲,并研究了中专教材系列化等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分层次地培养训练图书发行队伍,将为今后的事业发展创造极为有利的条件。
改革图书发行体制
厉行改革,放开搞活,是八十年代新华书店事业发展的重要特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促进图书发行体制改革,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出版局和总店先后召开了一系列会议。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一)产销形式变单渠道为多渠道。自从1956年我国出版发行业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几乎全部由新华书店一条渠道发行。出版社只能与指定的新华书店发货店来往,舍此找不到第二家;图书零售系统也只有国营新华书店和供销社售书店。这种体制缺乏竞争活力,影响了出版事业的发展。因此,进入八十年代以后,就着手推行多渠道发行。新华书店系统支持出版社自办发行,支持出版社与部分城市书店或专业书店实行特约经销,支持社店之间或店与店之间实行联合批发、联合储备以及其他形式的多渠道批发。在出版中心的北京,除由总店设立的北京发行所外,还由北京市店设立了首都发行所,由出版社任意选择批发渠道。
在零售系统,新华书店热情扶植和支持集体、个体书店和书摊书贩以及农村个体售书户的发展。从1983年起,基层供销社已从全民所有制入成集体所有制。因此,供销社售书店也成为集体所有,与集体书店没有本质区别。1983年7月,总店在太原召开了全国新华书店发展集体个体书店经验交流会。10月,文化部出版局又在成都召开全国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这两次经验交流,促进了集体、个体发行网点的发展。1986年4月,国家出版局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图书发行工作会议,决定由出版社让出2%—3%的折扣、发货店让出1%的折扣,加大集体、个体发行网点的毛利润,进一步从经济上扶植了他们的发展。到1986年底,全国共有国营(含新华书店)、集体(含供销社售书点)、个体(含书摊书贩)等发行网点十一万处,初步形成了以新华书店为骨干的多种经济形式、多种销售层次的图书发行网络。十万书林遍神州,将对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二)购销形式灵活多样化。五十年代初期,在实行分工专业化以后形成的征订包销制度,对于大量发行政治理论学习用书、课本和通俗读物,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今后仍然不能排除这种形式。但是,随着出版社的增多,出书门类的增多和多渠道发行的形成,必然要改变过去那种单一的订货模式,向着开放、搞活、多样化的购销形式发展。从1981年起,国家出版局和总店总结推广了寄销、经销、初版分配试销重版征订包销、发样订货、看样订货等多种购销形式,但都限于试点阶段。突破“隔山买牛”式的征订包销,仍然是当前改革的主攻方向。单一渠道与征订包销相联系,多渠道必须与购销形式多样化相配套。如果改革不配套,必然制约多渠道的发展。
(三)业管理推行经营责任制。从1981年起,部分书店就着手探索打破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责任制。1982年,总店强调各省级书店都要选择部分书店进行试点。经过调查,总店推广了山西代县、辽宁锦州的试点经验。1983年3月,总店在锦州召开“全国新华书店经营责任制经验交流会。据这次会议统计,全国已有二百一十九个基层书店试行了经营责任制。经验证明,只要承包合理,就能够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次会议以后,推行经营责任制的店数增加到八百多处,而且承包的形式更加多样化。1983年上半年,江苏有十六个市县书店的实行经营承包,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7.6%,而其他未承包的利润只增长0.9%。1987年初,中央宣传部召开图书发行体制改革会议,进一步讨论了在书店系统实行经营责任制问题,决定全面推开。
(四)其他方面的改革。八十年代是改革的年代,新华书店除了上述三大改革之外,还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例如:门市工作实行开架售书;图书发运实行二级分发;流动供应打破跨区限制;管理体制实行人、财、物由企业系统统一管理;城市网点发展专业书店;小门市部和乡镇门市部租赁或承包给职工个人经营等等,这些改革都收到了显著效果。对此,总店起了沟通信息、总结推广的作用。
1983年3月,总店在北京召开全国新华书店表彰先进大会,着重表扬了在改革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人物(一百六十六人)和先进单位(一百三十三个)。他们在会上介绍了各方面的改革经验,进一步推动了书店系统的改革。